醫院污水是指醫院(綜合醫院、專業病院及其它類型醫院)向自然環境或城市管道排放的污水,其危害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: 一、病原體傳播,威脅公眾健康 醫院污水中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(如細菌、病毒、寄生蟲卵等),例如: 腸道致病菌(如沙門氏菌、志賀氏菌)可導致痢疾、霍亂等腸道傳染病。 病毒(如肝炎病毒、冠狀病毒)可能引發肝炎、流感等疾病傳播。 寄生蟲卵(如蛔蟲卵)若進入水源或土壤,可能通過食物鏈感染人類。 危害后果: 未經處理的污水直接排放,可能通過飲用水、灌溉水或接觸途徑引發大規模傳染病,尤其對免疫力較弱的人群(如兒童、老人)威脅更大。 二、有毒化學物質污染,破壞生態環境 醫院在診斷、治療和護理過程中會使用大量化學藥劑,導致污水中含有多種有毒有害物質:
藥物殘留:抗生素、抗癌藥物、激素類藥物等,可能干擾水生生物的生理功能,甚至通過食物鏈富集影響人類健康。 重金屬:如汞(來自體溫計、血壓計)、鉻(來自消毒劑)、鉛(來自醫療設備)等,具有生物蓄積性,可導致土壤和水體長期污染。 消毒劑副產物:如含氯消毒劑與有機物反應生成的三鹵甲烷(THMs),具有致癌、致畸風險。 生態影響: 有毒物質會破壞水體生態平衡,導致魚類等水生生物死亡,影響農作物生長,甚至通過生態循環進入人類食物鏈。 三、富營養化問題,加劇水體惡化 醫院污水中含有較高濃度的氮、磷等營養物質(來自人體排泄物、洗滌劑等),若未經處理排入自然水體,可能引發富營養化: 藻類及浮游生物爆發性繁殖,消耗水中溶解氧,導致魚類和其他水生生物缺氧死亡。 水體透明度降低,水質惡化,散發惡臭,影響景觀和飲用水源安全。 四、放射性污染風險(特殊科室廢水) 部分醫院的放射科、核醫學科會產生含放射性同位素的廢水,如:碘 - 131、鈷 - 60 等,若未妥善處理,放射性物質可通過水和土壤擴散,長期接觸可能導致基因突變、癌癥等健康問題。 五、對基礎設施的腐蝕破壞 醫院污水中的酸性或堿性物質(如實驗室廢水、消毒廢液)以及有機物分解產生的硫化氫氣體,會腐蝕地下管道和污水處理設施,縮短其使用壽命,增加維護成本,甚至引發管道泄漏,導致二次污染。
六、社會經濟與倫理風險 經濟損失:污染導致的水源治理、生態修復成本高昂,可能影響周邊農業、漁業和旅游業發展。 社會恐慌:若醫院污水引發公共衛生事件,可能引發公眾對醫療行業的信任危機,影響社會穩定。 如何應對醫院污水危害? 醫院污水需通過嚴格的處理流程(如預處理、生化處理、消毒等),確保水質達到《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 18466-2005)后再排放。同時,需加強對放射性廢水、化學藥劑的分類收集和專業化處理,從源頭減少污染物排放。
醫院污水的危害具有隱蔽性和長期性,規范處理不僅是環保要求,更是保障公眾健康和生態安全的重要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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